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焚燒廢氣中的煙塵SO2NOx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重點控制區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同時滿足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3970720202021年7月1日后實施相關標準要求
泰安市醫廢處置中心建設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
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概況
泰安市泰陽環保服務有限公司擬投資10000萬元,在新泰化工產業園(原山東新泰循環經濟產業園)建設泰安市醫廢處置中心建設三期項目,設計醫療廢物處置(焚燒)能力32t/d。擬建項目占地面積25169m2,建設生產車間1座和辦公樓1座,生產車間包含1條32t/d回轉窯焚燒系統、冷庫、醫療廢物暫存間(含上料系統)、尾氣處理系統、危廢暫存間、軟水制備設備和清洗消毒區等,并配套建設公用設施及污水處理站等。項目新增勞動定員42人,生產采用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330天。項目建設周期約24個月。
經查找《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擬建項目屬于鼓勵類,“四十三、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8、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及含重金屬廢物安全處置技術設備開發制造及處置中心建設及運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項目已在泰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核準,備案號:2020-370900-77-02-060447。,其建設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建設可行。
二、擬建項目“三廢”治理措施及環境影響
該項目在生產過程中有各類污染物排放,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對周圍環境的主要影響有:
1、廢氣
建設項目產生的有組織廢氣主要為焚燒爐焚燒煙氣;醫療廢物暫存間、焚燒車間收集廢氣、污水站收集廢氣和固化系統廢氣。
其中醫療廢物暫存間和焚燒車間采取全封閉,雙門+風幕設計、微負壓收集,其空氣由風機抽出送至回轉窯焚燒;污水處理站污水池全部密封,收集廢氣送入回轉窯焚燒處理;固化系統廢氣收集至煙氣凈化系統的布袋除塵器處理;項目焚燒煙氣采用“SNCR+余熱利用、急冷脫酸+活性炭噴射+袋式除塵器+堿噴淋塔+濕電除霧”工藝進行處理后經高35m的排氣筒(P1)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焚燒廢氣中的煙塵、SO2、NOx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重點控制區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同時滿足《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 39707—2020)(2021年7月1日后實施)相關標準要求;HCl、HF、重金屬(汞及其化合物(以Hg計)、鎘及其化合物(以Cd計)、鉛及其化合物(以Pb計)砷/鎳及其化合物(以As+Ni計)、錫/銻/銅/錳/鎳及其化合物(以Sn+Sb+Cu+Mn+Ni計))、二噁英類等其他污染物排放濃度滿足《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 39707—2020)(2021年7月1日后實施)相關標準要求。(注:項目預計2023年建成,建成后《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不再執行)
廠區無組織廢氣主要是車間(含焚燒爐、醫療廢物暫存間、飛灰固化系統)及污水站產生的無組織廢氣惡臭和顆粒物。項目車間(含焚燒爐、醫療廢物暫存間等)采取雙門+風幕措施,微負壓收集;污水站加蓋收集;水泥倉設倉頂除塵,固化系統密閉收集;加強廠區綠化等有效治理措施后,項目排放氨、硫化氫和臭氣濃度等污染物廠界濃度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標準要求,顆粒物廠界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控制標準,預計本項目無組織廢氣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較小。
2、廢水
本項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排入事故水池,分批排入廠內污水站處理;其余雨水就近排入園區雨水管網。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其中生產廢水主要包括:余熱鍋爐排污水、軟水制備設備排放的濃水、車輛清洗廢水、周轉桶消毒廢水、地面消毒廢水、堿洗塔廢水和濕電除塵廢水。其中軟水制備濃水和余熱鍋爐排污水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樓德污水處理廠處理,最后排入柴汶河;堿洗塔廢水和濕電除塵廢水全部回用于急冷工序;其他廢水統一經廠區A/O一體化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的洗滌用水標準要求后回用于急冷塔、堿洗塔和爐渣降溫等用水,不排放。
同時項目生產車間、醫廢暫存間、污水站、污水管線等均采取了嚴格的防滲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廢水對周圍水環境影響很小。
3、固廢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爐渣、生活垃圾、廢周轉箱、飛灰、廢布袋、污泥(含廢鹽)、廢RO膜、廢礦物油、廢熒光燈管、廢鉛蓄電池、廢硒鼓(打印機)等。
其中爐渣屬于一般固廢,按一般固廢進行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廢周轉箱送入焚燒爐焚燒處置;飛灰經過固化后處理委托資質單位負責清運、處置;廢布袋、污泥(含廢鹽)、廢礦物油、廢熒光燈管、廢鉛蓄電池、廢硒鼓(打印機)屬于危險廢物,委托具有相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負責清運處置;廢RO膜廠家回收。
本項目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理處置,不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主要噪聲源為進料機、回轉窯、風機、泵以及冷凍機組等,其噪聲源強約為80~95dB(A)。經采取隔聲、基礎減振,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置,生產過程中加強管理和潤滑,加強日常監測管理,加強廠區綠化等措施后,經預測,項目廠界噪聲能夠達標排放。項目噪聲不會對周圍環境及敏感目標產生不利影響。
5、環境風險
項目在落實總圖設計、貯運設計、工藝技術設計、自動控制設計、電氣電訊設計、消防及火災報警系統設計、緊急救援設計等方面的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要求后,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工程風險能夠得到有效控制。三、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泰安市泰陽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徐洪奎
聯系電話:0538-8811086
郵 箱:taiyanghb@163.com
地 址: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鹽化路以南
四、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山東環泰環??萍加邢薰?/span>
聯 系 人:呂工
聯系電話:15802468735
郵 箱:hp9954@163.com
地 址:泰安市岱岳區
五、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本項目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包括擬建項目所在位置周邊3公里范圍內的各單位和居民。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及公眾意見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對項目建設的態度,包括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保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等。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在項目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泰安市泰陽環保服務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和您取得聯系。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對本項目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公告發布單位:泰安市泰陽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21年3月
附:公參意見表
公參意見表
泰安市醫廢處置中心建設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
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概況
泰安市泰陽環保服務有限公司擬投資10000萬元,在新泰化工產業園(原山東新泰循環經濟產業園)建設泰安市醫廢處置中心建設三期項目,設計醫療廢物處置(焚燒)能力32t/d。擬建項目占地面積25169m2,建設生產車間1座和辦公樓1座,生產車間包含1條32t/d回轉窯焚燒系統、冷庫、醫療廢物暫存間(含上料系統)、尾氣處理系統、危廢暫存間、軟水制備設備和清洗消毒區等,并配套建設公用設施及污水處理站等。項目新增勞動定員42人,生產采用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330天。項目建設周期約24個月。
經查找《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擬建項目屬于鼓勵類,“四十三、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8、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及含重金屬廢物安全處置技術設備開發制造及處置中心建設及運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項目已在泰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核準,備案號:2020-370900-77-02-060447。,其建設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建設可行。
二、擬建項目“三廢”治理措施及環境影響
該項目在生產過程中有各類污染物排放,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對周圍環境的主要影響有:
1、廢氣
建設項目產生的有組織廢氣主要為焚燒爐焚燒煙氣;醫療廢物暫存間、焚燒車間收集廢氣、污水站收集廢氣和固化系統廢氣。
其中醫療廢物暫存間和焚燒車間采取全封閉,雙門+風幕設計、微負壓收集,其空氣由風機抽出送至回轉窯焚燒;污水處理站污水池全部密封,收集廢氣送入回轉窯焚燒處理;固化系統廢氣收集至煙氣凈化系統的布袋除塵器處理;項目焚燒煙氣采用“SNCR+余熱利用、急冷脫酸+活性炭噴射+袋式除塵器+堿噴淋塔+濕電除霧”工藝進行處理后經高35m的排氣筒(P1)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焚燒廢氣中的煙塵、SO2、NOx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重點控制區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同時滿足《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 39707—2020)(2021年7月1日后實施)相關標準要求;HCl、HF、重金屬(汞及其化合物(以Hg計)、鎘及其化合物(以Cd計)、鉛及其化合物(以Pb計)砷/鎳及其化合物(以As+Ni計)、錫/銻/銅/錳/鎳及其化合物(以Sn+Sb+Cu+Mn+Ni計))、二噁英類等其他污染物排放濃度滿足《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 39707—2020)(2021年7月1日后實施)相關標準要求。(注:項目預計2023年建成,建成后《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不再執行)
廠區無組織廢氣主要是車間(含焚燒爐、醫療廢物暫存間、飛灰固化系統)及污水站產生的無組織廢氣惡臭和顆粒物。項目車間(含焚燒爐、醫療廢物暫存間等)采取雙門+風幕措施,微負壓收集;污水站加蓋收集;水泥倉設倉頂除塵,固化系統密閉收集;加強廠區綠化等有效治理措施后,項目排放氨、硫化氫和臭氣濃度等污染物廠界濃度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標準要求,顆粒物廠界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控制標準,預計本項目無組織廢氣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較小。
2、廢水
本項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排入事故水池,分批排入廠內污水站處理;其余雨水就近排入園區雨水管網。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其中生產廢水主要包括:余熱鍋爐排污水、軟水制備設備排放的濃水、車輛清洗廢水、周轉桶消毒廢水、地面消毒廢水、堿洗塔廢水和濕電除塵廢水。其中軟水制備濃水和余熱鍋爐排污水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樓德污水處理廠處理,最后排入柴汶河;堿洗塔廢水和濕電除塵廢水全部回用于急冷工序;其他廢水統一經廠區A/O一體化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的洗滌用水標準要求后回用于急冷塔、堿洗塔和爐渣降溫等用水,不排放。
同時項目生產車間、醫廢暫存間、污水站、污水管線等均采取了嚴格的防滲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廢水對周圍水環境影響很小。
3、固廢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爐渣、生活垃圾、廢周轉箱、飛灰、廢布袋、污泥(含廢鹽)、廢RO膜、廢礦物油、廢熒光燈管、廢鉛蓄電池、廢硒鼓(打印機)等。
其中爐渣屬于一般固廢,按一般固廢進行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廢周轉箱送入焚燒爐焚燒處置;飛灰經過固化后處理委托資質單位負責清運、處置;廢布袋、污泥(含廢鹽)、廢礦物油、廢熒光燈管、廢鉛蓄電池、廢硒鼓(打印機)屬于危險廢物,委托具有相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負責清運處置;廢RO膜廠家回收。
本項目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理處置,不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主要噪聲源為進料機、回轉窯、風機、泵以及冷凍機組等,其噪聲源強約為80~95dB(A)。經采取隔聲、基礎減振,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置,生產過程中加強管理和潤滑,加強日常監測管理,加強廠區綠化等措施后,經預測,項目廠界噪聲能夠達標排放。項目噪聲不會對周圍環境及敏感目標產生不利影響。
5、環境風險
項目在落實總圖設計、貯運設計、工藝技術設計、自動控制設計、電氣電訊設計、消防及火災報警系統設計、緊急救援設計等方面的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要求后,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工程風險能夠得到有效控制。三、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泰安市泰陽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徐洪奎
聯系電話:0538-8811086
郵 箱:taiyanghb@163.com
地 址: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鹽化路以南
四、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山東環泰環??萍加邢薰?/span>
聯 系 人:呂工
聯系電話:15802468735
郵 箱:hp9954@163.com
地 址:泰安市岱岳區
五、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本項目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包括擬建項目所在位置周邊3公里范圍內的各單位和居民。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及公眾意見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對項目建設的態度,包括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保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等。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在項目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泰安市泰陽環保服務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和您取得聯系。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對本項目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公告發布單位:泰安市泰陽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21年3月
附:公參意見表
公參意見表